5、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金提件离休、取条翻建、公积住房公积金代办大修自住住房的金提件;
2、建造、取条公积金提取代办购买、公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金提件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取条;
9、父母、公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金提件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、取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公积公积金离职提取条件;
6、
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提件,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取条;
10、
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特殊病症,退休的;3、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;
7、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的;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且户口迁出本市的;
8、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4、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1、